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结合医院工作需要,拟选拔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9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博士研究生岗位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资格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岗位应聘人员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及2025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5年12月底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生除外),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一)博士研究生
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70名,涵盖医疗、医技、科研等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高级职称人员
计划招聘高级职称人员20名,涵盖医疗、医技等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为校园招聘与院内招聘相结合,每次招聘结束后剩余计划直接转入后续招聘中,岗位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岗位未招满之前将多次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公布剩余计划。
(一)报名
1.院内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报名,可采取本人来医院报名应聘或发送电子版个人简历到医院人事科邮箱的形式,邮箱:ytyhdyyrscbs@126.com。
2.校园招聘:现场报名。校园招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医院官方网站。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课题、获得的荣誉奖励证书等。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尚未发放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材料,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的,将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提交书面承诺,入职前提交不上或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三)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交流、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和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结果在本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向应聘人员公布。
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将拟聘用人员等额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不定期在烟台毓璜顶医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医院网站通知)。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毓璜顶医院网站或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中职院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人才引进待遇
烟台市人才待遇政策详见人才烟台官网(http://rencai.yantai.gov.cn/)或“人才烟台”微信公众号。除烟台市政策外,医院提供博士研究生宿舍,对来院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人才按相关规定报销交通住宿费用。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技术骨干等提供人才公寓或周转房居住,给予安置费,提供科研启动基金等。根据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关岗位等级。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医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
本简章由烟台毓璜顶医院负责解释。
烟台毓璜顶医院咨询电话:0535-6699121,网址:https://www.ytyhdyy.com/;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0535-6246561,网址:http://wjw.yantai.gov.cn/。以上咨询电话的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烟台毓璜顶医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