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平招才办〔2023〕4号)和《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组委会办公室〈关于面向全市征集人才(项目)需求信息〉的通知》(平招才办〔2024〕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高新区事业编制空缺及岗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3.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相应学历、院校及年龄要求,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平顶山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已竞聘上岗的内聘及外聘工作人员;
9.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平顶山高新区3家单位,拟招聘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一)学历或职称条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及相关条件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
(二)院校条件: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
(三)年龄条件: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站(https://www.zghnrc.gov.cn/)和平顶山高新区网站(http://www.pdsgxq.gov.cn)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召开前一日(9月6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召开期间(9月7日—9月8日,时间如有变动以大会召开通知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1)电子版:《2024年平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相关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文件命名为“人才引进+姓名”;(2)纸质版: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所需材料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pdsgxqkcj@163.com;现场确认须本人在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召开期间(9月7日—9月8日),持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4.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平顶山高新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初审合格后通过电话、邮件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2)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各环节,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平顶山高新区网站进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人数以现场确认的人数为准,考试方式视初审情况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试与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并在平顶山高新区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任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后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平顶山高新区部门(单位)薪酬制度执行。
五、组织领导、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高新区党工委的领导下,由平顶山高新区招才引智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作办公室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0375—2686012
监督电话:0375—3985008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
8:00-12:00,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平顶山高新区招才引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