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位于广西崇左市,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参公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考核崇左市、县两级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评价。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我中心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环境监测技术岗位1名,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化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有大型仪器操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嗜好;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工作认真踏实,能吃苦耐劳,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强。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请自行下载并填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连带毕业证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发邮件至本中心邮箱czjczx@sthjt.gxzf.gov.cn,待面试时再审核材料原件。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我中心对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确定考核人员名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组织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1:1确定审核档案人选。
(五)开展考察
考察人选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到考察人选的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方面考察,并对其档案进行查阅,查验其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核实其身份信息,核查个人基本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
(六)组织体检
组织拟聘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按个人考试考核结果递补人员,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按要求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七)备案管理
确定拟聘人选后,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备案。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确定聘用人员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1年,含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按合同约定工资的80%执行)。
四、工作待遇
(一)待遇标准按照我中心临聘人员薪酬执行。
(二)签订合同后,由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代缴。
(三)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休假、培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监督电话:0771-7969182(此电话不接受招聘咨询。)
(三)单位工作地址:崇左市江州区金鸡路8号。
联系电话:0771-7969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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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