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口岸服务中心是市商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有关规定,公开招聘博士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见附件1)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并且可以享受我市博士相关补助津贴,最高100万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
采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和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及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报名电子邮箱。
2.报名提交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2)户口簿(户口卡)PDF扫描件;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5)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PDF扫描件及相关业绩材料(包括参与的课题、发表论文、学位论文等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6)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
4.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9日
5.报名邮箱:应聘人员按照上述要求将报名资料发送至东莞市商务局人事科邮箱(swjrenshike@163.com)(所有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并以姓名的形式命名,如:李三。)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进行。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口岸服务中心及主管部门市商务局负责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安排另行通知。综合报名人员的专业特长和技能,结合岗位需求,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人员。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面试由东莞市商务局统一组织实施,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开考。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设定75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学位验证等材料。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备案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拟聘人员被审查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69-2281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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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