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4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岗位职责
从事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行政助理和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单位名称 |
岗位 |
招聘数(人)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聘用时间 |
贵州警察学院 |
科研助理 |
40 |
大学本科 |
不限 |
贵州警察学院2024年毕业生 |
半年(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爱岗敬业、保密意识强。
(四)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
(五)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各种常用公文写作格式。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组织处理事务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推动执行能力。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按照《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二)学院为科研助理免费提供住宿,并享受与教职工同等的用餐制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0日-2024年7月24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应聘条件的,请将报名表(见附件)、毕业证、身份证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尚未拿到毕业证的,请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将毕业证发到指定邮箱,逾期视为放弃;邮箱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科研助理”。
3.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851-85405349、0851-85407003。
4.网上报名电子邮箱:gzjcxyrsc@163.com。
5.网上报名表下载地址:贵州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gzjgxy.cn)
特别提示: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必须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得有误。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由贵州警察学院政治部组织实施。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22日9时-2024年7月26日17时止。
3.地点:贵州警察学院综合楼8楼820室。
4.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贵州警察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1张。
资格审查贯穿于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贵州警察学院政治部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
面试地点:贵州警察学院。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现场面谈、现场打分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10分钟。总分为100分,取5名面谈专家所打分数的平均数;平均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统计最后得分。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在贵州警察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四)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复检一次;放弃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造成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由贵州警察学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学院政治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
2.考察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公示招聘结果
1.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学院党委审定后在贵州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gzjgxy.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科研助理聘用期原则上为半年,聘用期满后,聘用合同自动终止。
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最长聘用期限不得超过1年。
六、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贵州警察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51-85407455。
七、本工作方案由贵州警察学院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贵州警察学院研究确定。
附件: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