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涟源市工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教育教师编制、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
涟源市工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计划招聘教师18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除需要符合《附件1》确定的要求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犯罪记录。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要求。
5.报考专业参照《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及教育局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对国民教育、党校、技工院校专业理解有歧义的,由教育主管部门分别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予以认定。
(二)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市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和2024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予以公布,公布时间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涟源市工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德星楼105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4.需填报和递交的证件资料:
(1)《2024年涟源市工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个人免冠一寸照片3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照片,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7)外县市有工作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
5.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在本公告公布的岗位中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视为无效,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须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选择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岗位报名,提供的证件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准考证的领取:
领取时间:2024年7月26日(上午8:00- 12:00,下午15:00-18:00);
领取地点:与报名地点相同。
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试每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1.笔试
(1)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量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7月27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以电子身份证代替)。
(3)笔试内容
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4)开考比例: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相应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数。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涟源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5)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在比例范围内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的,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含7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入围名单及有关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予以公布。
(2)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量30分钟,说课时量8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内容。
机械加工:机械基础(多学时)(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基础(电子工业出版)
农艺:植物生产与环境(第4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汽车维修: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机械工业出版社)
物流管理:现代物流基础(第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建筑工程:建筑施工技术与机械(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旅游管理:导游实务(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会计:初级会计实务(2024版)(经济科学出版社)
体育:体育与健康(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数学:数学 基础模块(上册)(高等教育出版社)
音乐: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江西高校出版社)
思政: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统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计算机:计算机网络技术(第4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4)面试评委异地聘请。
(四)体检
1.根据各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对象:①笔试成绩高者;②学历层次高者。
2.体检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予以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新进人员的体检范围。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涟源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相关规定执行(可先行选岗)。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有关证件原件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凡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如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但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2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后,在所聘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少于5年。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机械加工、电子商务、农艺、汽车维修、物流管理、建筑工程、旅游管理、会计岗位的考生在入职一年内需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凡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一律予以解聘。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涟源市工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涟源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考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等各阶段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不递补。如拟聘对象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此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本公告由涟源市工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涟源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38-4439572)
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0738-4451826)
举报电话:
涟源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0738-4980879)
涟源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738-4451178)
附件:
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