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着力推动涧西区产才融合发展,以人才“关键变量”激发产业高质量发展“最大增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拟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30名,其中事业单位常规引进20名,“政录企用”专项引进10名。具体岗位计划见《涧西区2024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不含定向生、委培生)。以上人员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且需为国内全日制本科院校毕业。
三、资格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符合引进对象年龄条件限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并服从组织安排;
5.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或本科毕业院校至少一个是国内外知名高校(2022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全国147所“双一流”大学或最新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院校,详见附件2、附件3);
6.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8.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证明;
9.具备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涧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申请。考生于2024年7月16日8:30至2024年7月19日17:00期间登录洛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lysrsks.com),按网站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保存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者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名信息保存后,请及时按系统提示上传照片。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参加面试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于2024年7月17日8:30至2024年7月2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资格初审不对报考者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初审通过不代表报考者符合岗位报考条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7月19日17:00)之前,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7月20日17:0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即可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不需要缴纳费用。
3.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引进人才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引进工作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确认和面试
1.面试前,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考生均要进行现场面试资格确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涧西区2024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1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A4纸上复印);
(2)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及学位认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均需提供;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
(4)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由所在学校出具2024年7月31日前可以取得“双证”的证明(加盖公章)。
2.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资格确认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资格确认单和有效二代身份证(电子身份证因考场电子设备限制不予确认)。面试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涧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q.gov.cn)公告栏。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资格确认结束后,达不到拟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比例的,经涧西区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相应核减计划数或取消引进岗位,其中核减的引进计划数可调剂到其他岗位,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引进计划调整公告。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低于75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涧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q.gov.cn)公告栏。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考事业单位常规引进岗位的,可免面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报考“政录企用”专项引进岗位的,需要通过报考岗位对应企业的专业测试后(75分以上),可免面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未通过专业测试,则仍需参加面试。专业测试在纪检部门2名以上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企业自行组织,测试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试成绩并列时,按7位面试考官打分的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并进入体检。如果按以上条件排序成绩仍然相同,则参加加试排出名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涧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q.gov.cn)上公布。体检标准按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统一组织,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因体检自愿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考试成绩并列时,按7位面试考官打分的总分确定排名,如果总分相同,则参加加试排出名次)。之后的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因自动放弃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出缺,均不再递补。
3.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社会信用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与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四)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引进人选,在涧西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1.事业单位常规引进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涧西区委人才工作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双方建立人事聘用关系。
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由本人负责与相关单位解除,如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解除的,不予聘用。拟引进人才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政录企用”专项引进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涧西区委人才工作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双方建立人事聘用关系,同时,涧西区委人才工作服务中心、服务企业、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奖惩及日常管理等内容。
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由本人负责与相关单位解除,如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解除的,不予聘用。拟引进人才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待遇和管理
(一)事业单位常规引进
1.编制管理。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1年)。涧西区委编办按照全供事业编制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试用期内纳入涧西区委人才工作服务中心“人才专项编制”管理,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岗位锻炼和选派参与中心工作,用人单位配合做好引进人才的日常管理和转正考核等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纳入各分配单位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约定:最低服务期内(含试用期),除组织调整外,个人不得申请调离;对违约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除报考涧西区编制管理的职位以外,用人单位不予开据其他考试同意报考证明。
2.岗位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为管理岗位的,工资级别按七级职员(相当正科级工资待遇)执行;博士研究生聘用至专业技术岗位的,且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首次聘岗可直接聘用,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在没有相应岗位情况下,可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
3.考核管理。聘用人员纳入涧西区高层次人才库进行重点跟踪服务和管理,对于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优先提拔重用或晋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
(二)“政录企用”专项引进
1.编制管理。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1年),其中入企服务2年(含试用期)。涧西区委编办按照全供事业编制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纳入涧西区委人才工作服务中心人才专项编制管理,派驻至服务企业工作。试用期满由涧西区委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约定:最低服务期内(含试用期),除组织调整外,个人不得申请调离;对违约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除报考涧西区编制管理的职位以外,用人单位不予开据其他考试同意报考证明。
入企服务已满2年且自愿脱编留企的,不受上述特别约定限制。
2.岗位工资待遇。聘用人员服务企业期间,拥有事业单位编制身份,工资社保执行事业单位标准由区财政负担。
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为管理岗位的,工资级别按七级职员(相当正科级工资待遇)执行;博士研究生聘用至专业技术岗位的,且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首次聘岗可直接聘用,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在没有相应岗位情况下,可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除此之外,入企服务期间企业可以根据人才发挥作用情况,发放一定的绩效奖励。
3.考核管理。聘用人员在企业服务期间,纳入涧西区高层次人才库进行重点跟踪服务和管理,接受涧西区组织人事部门和服务企业双重管理。聘用人员在服务企业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或晋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
4.期满双向选择。聘用人员服务企业期满后,可进行双向选择。
(1)选择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结合两年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结果、工作业绩、所学专业和能力特长,进行调剂分配,经区委编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明确安排至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工作。
(2)选择留在企业发展的,在办理完事业单位辞职手续后,原三方协议同时自动失效,需与服务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收回之前使用的人才专项编制。
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退出引进人才库管理,不享受服务企业期满安置:
(1)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2)服务企业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违反企业管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
(3)不服从组织和服务企业管理的;
(4)因其他原因,无法在我区正常开展工作的。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二)引进人才所有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引进人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本次人才引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资格确认、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考生履行诚信原则,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四)本次引进人才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宣传,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七、信息发布
涧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q.gov.cn)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涧西区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4823198;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3380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涧西区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8日